Saturday, 27 October 2012

傻瓜

这篇也是一个垃圾entry,纯属发泄。读者无需理会。

Dear sisters, and erm...龙弟弟(who is currently the most rajin blog reader)Seriously, please don't waste your time reading this post. You will feel ashamed of your sister. (Although I do talk to you a lot, and none of my conversations are really intelligent or make sense in any way)

And yea, same rule applies to the previous post.

就当是个outlet给我对自己倾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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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时觉得自己很莫名其妙。突然间很伤心,然后就情不自禁想哭。然后就哭了。

哭屁咩?哭有用咩?哭来做什么jek?

唉,有时觉得自己很犯溅。

老实说,真的,哭什么叻?为什么哭???为什么每天哭!@!@!@!!!!!

你连他样子都不大记得了,是好事来的。其实也不知道是好事吗。原来发觉自己和他在一起时,不曾认真好好看过他的模样。不是因为我不尊重人。是因为自从很久以前发觉自己对人家有好感,我好像都无法好好正面地看着他。连讲话其实也只有草草礼貌上带过一眼,没有四眼正视过。哇!很像很不大方得体hor!

Hmm~我们都有面子书提醒我们那种十年不见一次面的朋友长成什么样子了,所以不是讲把整个人忘了是非常容易的事。但是,说到细节,例如一个人他的眉毛其实是什么形状的、脸型是怎样的、眼睫毛长吗、眼睛什么形状的、眼皮是单是双,我,真的不记得真人版。老实说,不讲不记得,或许也没有真正观察过。因为会erm...不好意思。=.=||| 几失败一下!数一数,其他人的样子都有留意,都还记得。这么说,我也很番薯一下。老人痴呆症,记得往事,近年来的反而变成模糊。(虽然我不是很老啦)

哇,连样子都可以不大清楚,这种情侣也几成功一下!

那想到他而伤心的时候说真的也是个模糊的大概性图片。只记得他人如其表,有一副聪明的样子、嘴巴很少往上扬、眼镜框是什么颜色、剪什么发型。这种形容词很欠佳,几肤浅一下!=.=||| 如果全世界的人拥有我这等观察力,那警察永远抓不到嫌疑犯了。事实也证明,我很不适合做见证人。应该会被冤枉死的case很多。因为认人时我的回答都是“应该是”。

唉,搞不好我以后如果有一天真的结成婚也会不记得自己亲夫的样子。所以现在发觉自己的弱点也算是个很好的提醒。我应该为此感恩和乐观一下。

回归正题。唉,扯了这么久,把自己从哭改成破涕为笑。还要是自己笑自己那种, 真的是成功人士!

是咯,都说样子都不怎么记得了。那你还为他哭什么?

Sot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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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现在的我好想回家,回到安全的港湾。 (T_T)

不知怎的,刚笑了一阵,现在又哭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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